前海自贸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请条件
时间:2018-12-25 16:39:42 来源:前海创客 类别:前海优惠政策
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外国国籍人士,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归国留学人才;
(二)在前海创业或在前海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工作;
(三)在前海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所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申请年度在前海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五)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经国家、省级政府、深圳市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2.在前海注册并按照《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深府〔2012〕104号)认定的总部企业、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管理或技术类人才;3.在前海注册的其他企业的中层及以上管理或同等层次技术类人才;4.拥有国际认可执业资格或国内急需的发明专利的人才;5.不符合1-4条条件的但确属前海发展紧缺的境外人才,能够证明其具有相应技术资历、专业能力或工作成就的,可通过所在单位申报,由市前海管理局会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认定。
原文网址:http://www.qianhai.org/zhengce/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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