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将探索发行住房租赁券
“率先探索建立技术移民制度、设立外国人一站式服务窗口、允许港澳青少年与市民同等积分入学、打造港澳与内地执业资格制度衔接基地……”12月3日,在第六届深港(前海)人才合作年会上,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关于以全要素人才服务加快前海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拟发挥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作用,通过20条措施为前海打造全要素人才服务体系。
今年新增高层次人才2300余名
本届年会由深圳市人才工作局、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和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主办,前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承办,以“先行先试人才制度创新·建设近悦远来闻名之城”为主题。深圳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市人才工作局局长张林说,近年来,深圳坚持“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的理念,创新人才体制机制,聚焦全球引才用才。仅今年就新增全职院士8名、各类高层次人才2300余名。
为建设“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和“深港人才特区”,前海管理局发布了《措施》,拟立足于“构建多层次人才政策支撑体系”“推进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营造人才发展宜居宜业环境”“开展国际人才管理制度创新”四个方面,推出20项具体措施,打造全要素人才服务体系,推动前海全面建设成为国际化人才聚集高地。
“《措施》针对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各个环节,以及人才出入境便利、执业从业、创新创业、合作交流、生活保障等需求提供有效政策覆盖。”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前海管理局副局长王锦侠说,此次年会及《措施》对前海进一步发挥国家改革开放重大平台先行先试作用,助力深圳、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家在更高层次、更宽视野、更大范围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打造国际一流人才发展环境,具有改革创新意义。
探索设立外国人一站式服务窗口
《措施》称,前海将开展国际人才管理制度创新。一方面创新国际人才出入境便利制度,拟争取率先开展技术移民试点,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技术移民规则;争取下放外国人永久居留审批权,实施配额、备案管理制度,对外籍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外籍华人、海外留学生、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等不同人才群体分类施策,以及允许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才在前海创办科技型企业,担任科研机构法人代表。
另一方面,优化人才公共服务长效机制,拟探索设立外国人一站式服务窗口,整合公安、外专、外事等部门职能,实行外国人业务“三窗合一”办理新模式。
同时,前海将借助智能化手段,绘制前海人才“画像”,精准把握人才群体特征,提炼紧缺急需人才类型,定期编制和发布前海外籍紧缺人才职业清单;建立人才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为深圳招才引智、人才评价、人力资源开发等提供数据支持。
香港居民或可享有与市民同等购房待遇
为营造人才发展宜居宜业环境,《措施》提出,在教育上,加快建设前海国际学校,举办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并争取市、区支持,保障前海高层次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就读需求,允许港澳青少年与市民同等积分入学。创新内地与港澳合作办学方式,支持设立港澳独资或合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引进港澳国际化特色课程,共建职业资格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非学历教育培训基地。
在医疗服务上,鼓励社会资本发展高水平医疗机构,推进国内外医疗资源合作;鼓励港澳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设立医院、诊所等专业医疗机构,探索港澳已上市但内地未上市的药品、医疗企业在前海特定医疗机构适用;推动港澳台居民和外籍高端人才及配偶、子女购买和享受医疗保险。
在居住上,开设前海人才住房专营机构,探索开展住房租赁券计划,鼓励更多人才群体通过住房租赁市场实现安居,并拟允许香港居民按规定享有与市民同等购房待遇。同时,进一步推广为前海外籍及港澳台高层次入才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申请居留许可。
此外,《措施》还将创新人才商业保险保障制度,拟鼓励前海保险机构建立人才创新创业风险补偿机制,探索设立与香港接轨的律师、医生、会计师、建筑师等职业责任保险产品,为跨境人才提供定制化的执业、健康、养老保险保障及增值服务。
■焦点
1.前海如何构建多层次人才政策支撑体系?
为吸引高层次人才聚集,前海提出将根据直接经济贡献分档,对人才予以资金支持。《措施》重点涉及对四类人群的扶持:
一是拟重点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两院院士等深圳市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按市奖励补贴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奖励;对前海新设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在市开办经费资助的基础上给予配套资助;鼓励香港大紫荆勋章获得者、太平绅士、退休公职人员通过担任顾问、交流任职、项目合作等形式到前海发展。
二是引进和培育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对落户前海并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按市资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扶持;对符合条件并入选深圳市“人才创业资助项目”的创业团队,在市创业资助基础上给予配套资助。
三是创建粤港澳大湾区深港博士后融合实践基地,构建前海“1+N+X”博士后协同发展机制,拟推动设立前海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实施深港博士后联合培养计划,出台前海博士与博士后人才专项扶持政策,在设站资助、生活补贴、科研资助、成果奖励等方面给予资金扶持,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
四是对总部企业人才的扶持,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员工给予个人贡献扶持和新引进人才扶持,打造一流成熟的总部经济聚集区。
除了继续落实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降低境外人才税负外,前海还将实施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奖励计划,对为前海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人才,根据直接经济贡献分类分档给予资金支持。
2.如何推进前海建设粵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
为进一步推动粵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前海将在港澳人才的就业和创业方面开放更多空间。
在就业方面,《措施》透露,前海将争取中央和省、市支持,将前海作为港澳与内地执业资格制度衔接的试点基地,按照“重点突破、分步推进”原则,率先建立港澳专业人士执业“深港通”机制,允许港澳专业人士经备案后,在前海直接提供服务。在一些垂直领域,比如粤港澳合伙联营律所试点,将支持港澳律师扩大执业范围;在港澳会计师事务所,将采用更加灵活的管理办法,减少合伙人有关限制;在医疗领域,拟放宽医疗机构和港澳医师准入条件;在建筑领域,拟共同认定一批等同于内地同类特级、一级资质的香港建筑工程机构,直接参与前海政府和社会投资建设项目。
在创业方面,将率先建设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支持符合前海重点发展领域、具有一定市场潜力的港澳青年来前海创新创业,在创业启动、创业成本、重点项目、上市奖励等方面给予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实验室、研究中心、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在开办运营、租金补贴、企业培育、立项配套等方面给予资助;推动建设“海外现代服务业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组建集引才引智、创业孵化、专业服务、政策保障等功能于一体、在岸与离岸相结合的国际化人才载体。
此外,引进现代服务业国际专业人才,包括启动“国际化人才集聚工程”,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精准引进金融科技、人工智能、大数据、芯片研发等世界级顶尖人才;探索在前海试行境外专业技术人才特聘高端职位试点,按需设置联席处长、特聘专员、高级顾问等特聘岗位,聘请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影响力,熟悉国际商务、法律、金融、财税、基础设施等规则的国际专业人才参与前海事务。
原文网址:http://www.qianhai.org/news/20191204/1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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