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19〕28号
时间:2019-11-21 00:22:35 来源:前海创客 类别:前海资讯
深土交告〔2019〕28号
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前海管理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05201002GB00072等两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19年11月15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挂牌期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应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二)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须在竞买时提供产业发展承诺函。
(四)本次出让宗地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应满足各自宗地规划条件、《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产业监管协议》)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质量监管协议》(以下简称《质量监管协议》)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对此无异议。
(六)本次出让宗地出让后不得分宗。
(七)T102-0317宗地不得设立项目子公司。办公物业全年期(40年)不得转让。若该宗地有两家竞买申请人联合竞买,办公物业产权分别按竞买时双方约定的比例登记至联合竞买人各自名下,并在产权证上明确土地使用期内全年期(40年)不得转让。地上商业、地下商业分别限整体转让。
T102-0318宗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本宗地附建220KV变电站产权归供电部门,建成后按成本价限整体移交供电部门;公交首末站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并无条件移交政府;其余建筑限全年期自持。
本次出让宗地的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八)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具体履行的承诺事项以及未履行的违约责任详见宗地的《产业监管协议》和《建设质量监管协议》。
(九)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应与市前海管理局签订宗地的《产业监管协议》、《建设质量监管协议》。
三、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竞买对应宗地:
(一)T102-0317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须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法人机构;
2、竞买申请人的注册地须在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3、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可独立竞买,或以其自身作为主竞买申请人联合其第一大股东共同竞买;
4、竞买申请人均未依据深圳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相关规定获取过深圳市内用地,且未曾获得设有产业准入条件且享受地价优惠的深圳市内商业或办公用地。
(二)T102-0318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本宗地须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申请人须为注册地在深圳的国有独资企业法人;
3、竞买申请人的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以上。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本次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应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市前海管理局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本次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申请主体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见挂牌出让文件中的《前海管理局确认竞买资格材料要求》。
(二)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操作指南。
(三)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四)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提出竞买申请后,按入帐申请单提示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操作指南。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及时查询竞买(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16时30分(以交易中心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查看《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并打印该回执,在2019年12月16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交易中心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楼使用交易中心的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宗地规划条件、《产业监管协议》、《建设质量监管协议》、《前海管理局确认竞买资格材料要求》等)。本公告同时在市前海管理局、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市前海管理局提出。
市前海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咨询电话:(0755)36668826(资格审查)、(0755)36668557(规划条件)、(0755)36668837(用地出让);网址:http://qh.sz.gov.cn/。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20日
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前海管理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05201002GB00072等两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19年11月15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挂牌期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代码 | 宗地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 竞买(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土地使 用年限(年) |
440305201002GB00072 | T102-0317 | 前湾片区九开发单元04街坊 | 商业用地 | 6872.43 | 93700 | 216160 | 43232 | 40 |
440305201003GB00091 | T102-0318 | 前湾片区十开发单元04街坊 | 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 | 20975.2 | 148000 | 89740 | 17948 | 30 |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应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二)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须在竞买时提供产业发展承诺函。
(四)本次出让宗地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应满足各自宗地规划条件、《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产业监管协议》)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质量监管协议》(以下简称《质量监管协议》)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对此无异议。
(六)本次出让宗地出让后不得分宗。
(七)T102-0317宗地不得设立项目子公司。办公物业全年期(40年)不得转让。若该宗地有两家竞买申请人联合竞买,办公物业产权分别按竞买时双方约定的比例登记至联合竞买人各自名下,并在产权证上明确土地使用期内全年期(40年)不得转让。地上商业、地下商业分别限整体转让。
T102-0318宗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本宗地附建220KV变电站产权归供电部门,建成后按成本价限整体移交供电部门;公交首末站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并无条件移交政府;其余建筑限全年期自持。
本次出让宗地的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八)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具体履行的承诺事项以及未履行的违约责任详见宗地的《产业监管协议》和《建设质量监管协议》。
(九)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应与市前海管理局签订宗地的《产业监管协议》、《建设质量监管协议》。
三、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竞买对应宗地:
(一)T102-0317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须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法人机构;
2、竞买申请人的注册地须在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3、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可独立竞买,或以其自身作为主竞买申请人联合其第一大股东共同竞买;
4、竞买申请人均未依据深圳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相关规定获取过深圳市内用地,且未曾获得设有产业准入条件且享受地价优惠的深圳市内商业或办公用地。
(二)T102-0318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本宗地须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申请人须为注册地在深圳的国有独资企业法人;
3、竞买申请人的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以上。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本次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应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市前海管理局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本次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申请主体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见挂牌出让文件中的《前海管理局确认竞买资格材料要求》。
(二)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操作指南。
(三)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四)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提出竞买申请后,按入帐申请单提示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操作指南。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及时查询竞买(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16时30分(以交易中心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查看《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并打印该回执,在2019年12月16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交易中心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楼使用交易中心的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宗地规划条件、《产业监管协议》、《建设质量监管协议》、《前海管理局确认竞买资格材料要求》等)。本公告同时在市前海管理局、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市前海管理局提出。
市前海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咨询电话:(0755)36668826(资格审查)、(0755)36668557(规划条件)、(0755)36668837(用地出让);网址:http://qh.sz.gov.cn/。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20日
原文网址:http://www.qianhai.org/news/20191121/1193.html
信息首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19〕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