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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9年度前海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

时间:2019-09-17 21:24:31      来源:前海创客       类别:前海资讯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13号)、《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规〔2017〕3号)等相关规定,现面向前海合作区企业和机构及相关单位公开受理人才住房配租申请。通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

  配租房源为龙海家园、塘朗城人才公寓共1007套(其中龙海家园237套,建筑面积30-55平方米;塘朗城770套,建筑面积44-71平方米),户型均为一房和两房。

  二、配租对象

  (一)在前海注册及区内实际经营,承诺5年内不迁离前海的企业和机构(不含高尔夫、房地产类企业)

  注:1.区内实际经营是指在前海合作区内自持、购买或租赁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企业回归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办法》规定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米。

  2.自持办公用房应投入使用且属于企业自用。

  (二)为前海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境外人才及其他高端、紧缺人才(通过所在单位统一申请)

  三、申报类别和条件

  (一)企业和机构只能选择以下一种类别进行申报:

  1.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总部企业

  2.金融业企业

  3.现代物流业企业

  4.科技类机构

  5.信息服务业企业

  6.专业服务业企业

  7.公共服务业企业

  8.港资企业

  9.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境外人才及其他高端、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

  企业申请所需材料和评分标准、申请人条件和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019年度前海合作区人才住房配租方案》。

  四、配租流程

  (一)提交申请。2019年9月17日起开展人才住房动态配租,有意申请前海人才住房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登录前海官方网站(http://qh.sz.gov.cn)搜索事项名称进行查询,按照办理程序将企业申请材料(除“境外人才及其他高端、紧缺人才”类别外,本阶段暂不用提交员工申请材料)递交到“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15或16号窗口。

  (二)审核及公示。原则上前海管理局每3个月审核一次企事业单位的资格和材料(每次申请的关于企业资质相关的资料可以不用重复提交,有变动的须主动到前海管理局变更)。审核通过的配租名单在前海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配租;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配租。

  (三)配租及备案。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和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依据获配房源数量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报前海管理局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通知承租单位参加选房(如存在申请人审核未通过的,按比例减少相应数量房源),按照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具体房源(龙海家园和塘朗城随机抽签)。承租单位选定住房后,不得要求调换,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入住人员名单报前海管理局备案。

  (四)签订租赁合同。前海管理局向承租单位发放书面通知,承租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弃租。每套承租单元应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签约前企业根据前海管理局开具的租赁保证金缴款通知单到指定银行交款。企业凭银行回单到前海管理局E站通窗口开具收据后方可签约。

  五、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标准

  (一)租金标准

  1.龙海家园基准租金标准为32元/月/平方米。

  2.塘朗城租金标准为47元/月/平方米。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室内软装(购置家私家电等)等因素修正确定。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龙海家园物业管理费为3.2元/月/平方米。

  塘朗城物业管理费为4.5元/月/平方米。

  (三)其它费用标准

  龙海家园每栋自顶层逆覆盖12层的住房安装了太阳能集中供应热水系统,如使用太阳能热水,需缴纳冷水加热费用,费用标准以有关部门的核定结果为准。核定前,该加热费用暂不收取,只需按流量计取冷水费用。

  龙海家园项目共12363套住房(含市住建局负责分配的保障性住房),仅有1048个停车位,停车资源较紧缺。

  六、保障措施

  (一)实行诚信申报制度,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企事业单位和机构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1名住房专员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二)承租企事业单位和机构须将本单位人才住房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三)企事业单位和机构如存在下述行为的,由前海管理局收回住房,自本年度起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以及该人才的人才住房申请:

  1.存在把关不严、虚报瞒报以及违规分配住房等行为的;

  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住手续的;

  3.未对入住人员信息进行备案的;

  4.分配后出现违规转租、出借住房行为的;

  5.改变在前海合作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贡献的。

  (四)承租前海人才住房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如存在下述行为的,不纳入本年度配租范围:

  1.累计欠租2个月或连续空置3个月及以上的;

  2.存在未提供租住人才明细清单等行为的;

  3.上一年度未按要求提交配租相关补充材料的。

  七、咨询电话、地址

  (一)e站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55-36667299,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A栋一楼。

  (二)各类别企业咨询电话

  1.总部企业,0755-36668824

  2.金融业企业,0755-36668558

  3.现代物流业企业,0755-36668969

  4.科技类机构,0755-88986044

  5.信息服务业企业,0755-36668824

  6.港资企业,0755-36668800

  7.公共服务业企业,0755-36667361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0755-36667361

  9.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0755-36667518

  附件:1.2019年度前海合作区人才住房配租方案

  2.前海人才住房申请表(单位)

  3.前海人才住房申请表(个人)

  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申请单位员工个人信息统计表

  6.未婚承诺书

市前海管理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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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创客
 

原文网址:http://www.qianhai.org/news/20190917/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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