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宗地号T102-0001土地使用权收回决定
深圳市怡然投资有限公司: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决定收回宗地号T102-0001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土地将用于前湾公园、前海-南山排水深隧系统工程和前湾四路市政道路建设。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用地面积为34832.26平方米,具体坐标如下:
X1=15883.07,Y1=97947.1;
X2=15749.59,Y2=97812.22;
X3=15772.46,Y3=97788.9;
X4=15776.79,Y4=97787.45;
X5=15781.61,Y5=97784.94;
X6=15786.38,Y6=97781.54;
X7=15894.92,Y7=97682.64;
X8=16017.63,Y8=97802.98;
X9=15953.36,Y9=97865.91;
X10=15926.94,Y10=97895.49;
X11=15910.02,Y11=97913.95;
X12=15892.79,Y12=97934.42。
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办理有关收地手续。
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不得擅自处分土地或在被收回的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不得从事旨在增加补偿金额或者提高安置标准的种植和养殖活动;不得以有关的土地权益或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进行转让、抵押;不得设立或变更租赁关系。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收地范围图(仅用于办理有关收地手续)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9年8月16日
(联系人:周 工,联系电话:0755-36868805)
原文网址:http://www.qianhai.org/news/20190910/9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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