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更好更快更高推进前海法治示范区建设,勇当“法治城市示范”的先锋和范例,8月22日上午,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举行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市委常委、前海合作区党工委书记、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主任田夫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党组成员、前海管理局局长杜鹏参加会议并作工作部署。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梁增昌主持会议。
田夫强调,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在《意见》发布之际,我们召开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非常及时和重要,各小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前海法治建设统一到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上来,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贯彻落实《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前海时指示“前海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努力将前海打造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核心引擎区域。
田夫要求,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全市之力深入推进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勇当先行中的先行、示范中的示范。要深刻认识前海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记党中央创办前海的战略意图,继续发扬“特区中的特区”的闯劲、拼劲和干劲,以敢为天下先的“吃螃蟹”精神推进前海法治创新工作,凡是属于先行性、实验性、创新性的制度建设,要大胆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发挥特区立法权在解决前海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矛盾、突破改革发展瓶颈方面的优势,使法治与改革充分衔接。
田夫就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强调,要把法治建设领域的具体工作一项一项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加快推进涉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法律法规调整适用,并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我市运用特区立法权就前海重大改革事项专项立法,进行综合授权改革试点。要站在“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的高度,进一步解放思想,敢闯敢试敢突破,加快推进“两个条例”的修订和起草工作,使“两个条例”真正起到为前海深化改革扫清体制机制障碍的作用。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抓好《前海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法治行动方案(2019-2022年)》落实工作。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特别是打造“法治城市示范”提供精彩的前海样本。
会上,杜鹏部署了《前海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法治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2)》及任务分工。他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系统谋划,将《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和前海第一份法治建设系统规划文件——《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规划纲要(2017-2020)》结合起来,融会贯通,一体落实。前海法院、前海检察院、深圳国际仲裁院负责同志汇报了2019年前海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负责同志就《自贸区条例》起草、《合作区条例》修订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发表了意见建议,与会部门进行交流发言。
市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前海廉政监督局负责同志、前海管理局有关处(室、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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