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前海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正在进行时!
为全面提升前海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整体水平,积极落实市中院《关于全市法院“审判质量全面提升年”工作方案》的要求,防范和解决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根据《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价标准(修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规程》的相关规定,前海法院于近日开展2019年上半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01
评查主体专业中立
前海法院2016年起建立第三方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引入具有多年审判执行工作经验的退休法官和在高校从事法律研究工作的教授学者等法律专家作为案件评查的主体。通常以院外法律专家与院内法官共同组成评查小组的方式,采取交叉评查、一案多查、重点评查等方式,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程序和实体问题进行检查。
02
评查范围覆盖面广
本次案件评查活动共抽取前海法院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审结的各类民商事、执行案件129件进行评查,其中民商事案件102件、执行案件27件,评查范围涉及全院各审判、执行团队。
03
评查程序科学客观
本次案件评查活动共用时5个工作日,将待查的129个案件分成三组,以两名前海法院法官和一名法律专家的搭配方式,逐个案件进行评查。为保障案件评查的客观公正,前海法院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评分细则》和《案件质量评分表》,对案件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评定,根据案件质量评价的目的,设定评价内容的相应权重,审判程序与实体处理占60%,裁判文书之类占30%,卷宗质量占10%。最后,根据案件质量评价内容所占权重,计算案件质量评价分值,确定案件质量等次,确保质量评查结果的公正性、客观性、全面性。
04
评查结果有效运用
评查活动结束以后,审判事务处将根据《案件质量评分表》,逐个案件梳理,列出质量问题清单,并撰写《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召开全院案件质量评查总结会进行通报,深入剖析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成因,梳理共性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和改进清单,并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审判流程监督,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发挥最大能效,全面提升法院案件审判质量。
原文网址:http://www.qianhai.org/news/20190621/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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