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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前海合作区前湾十单元学校(T102-0287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的公示

时间:2019-06-14 16:01:02      来源:前海创客       类别:前海资讯

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前海合作区前湾十单元学校(T102-0287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项。项目位于前湾片区十开发单元临海大道与前湾四路交叉口东侧,本次申请在立项批复总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将部分指标优化调整。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项目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前湾片区十开发单元,包括10-01-11和10-02-02地块,以及10-01-09地块覆土3米以下地下空间。2018年5月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18-0008号)确定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和交通设施用地;建设用地面积40058.88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99715平方米,其中教学及配套用房68483平方米,宿舍及配套用房21593平方米,幼儿园8469平方米;10-01-09地块上空连廊940平方米,10-01-09地块配建设施230平方米,另有地下教学及配套用房11947平方米;容积率2.49,建筑覆盖率65%;机动停车位400个。

  二、调整情况

  1、在立项批复总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将部分指标优化调整。将深前海许QH-2018-000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99715平方米,其中教学及配套用房68483平方米,宿舍及配套用房21593平方米,幼儿园8469平方米;10-01-09地块上空连廊940平方米,10-01-09地块配建设施230平方米,另有地下教学及配套用房11947平方米;容积率2.49,机动停车位400个”调整为:“规定建筑面积105279平方米,教学及配套用房97303平方米,幼儿园7151平方米;10-02-02与10-01-11地块之间空中连廊825平方米;容积率2.63,机动停车位380个”。

  2、在变更后的许可证备注中增加:“10-01-09与10-02-02地块之间可结合方案设计设置地下连接通道”的表述。

  3、在变更后的许可证附表中增加:“10-02-02与10-01-11地块之间空中连廊用于设置两地块之间的贯通空中步道,该连廊的地面垂直投影包括10-01-09地块和规划诚信3街(暂定名)及相应的两地块之间连接区域”。

  三、关于调整前后容积率变化的说明

  根据原规土委2018年12月发布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中密度分区与容积率章节修订条款,容积率的计算方法为:容积率=容积/地块面积=(地上规定建筑面积+地下规定建筑面积)/地块面积;而深标修订之前容积率的计算方法为: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地块面积。

  本项目因深标修订前后容积率的计算方法不同造成项目容积率表述有所调整。即:根据2018年5月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18-0008号),本项目地上建筑面积为99715平方米,地下教学配套用房11947平方米(即地上地下规定总建筑面积为111662平方米),按原深标容积率计算方法,容积率核算为2.49;本次许可证调整后该项目地上地下规定建筑面积为105279平方米,按深标修订后容积率计算方法,容积率核算为2.63。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天(2019年6月12日-6月21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

  3、项目现场(前海前湾片区十开发单元临海大道与前湾四路交叉口东侧)

  4、深圳商报

  四、公式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告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至日期(2019年6月21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gjc@g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19年6月12日

项目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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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创客
 

原文网址:http://www.qianhai.org/news/20190614/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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