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前海首次总部企业认定受理已启动
4月11日,记者从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获悉,2019年前海首次总部企业认定受理已启动,将采用新修订出台的《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进一步降低条件门槛、扩大享受范围、加码扶持力度,不仅扶持额度约增加一倍,单项奖励还高达3000万元。有意申请的企业可于4月26日前申报。
该局强调,细则于今年2月25日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对于以前已获认定的前海总部企业,如在细则有效期前迁入前海实际办公并与前海管理局签订相应协议的,可申请集聚扶持补差和空间扶持补差。
认定类型有哪些变化?
专业机构也可以申请了
前海总部企业认定分为“综合型总部、功能性总部和特殊型总部”三大类,与此前相比,大类虽然没变,但“功能型总部”从原本细分的“金融总部、现代物流总部、信息科技及其他功能性总部”改为“金融企业总部、现代物流企业总部、其他功能性企业总部、专业机构总部”;“特殊型总部”的细分项则在“港资企业总部、跨国企业区域总部、中国企业国际总部”的基础上,新增了“独角兽企业总部”。
其中,专业机构总部是指在前海持续经营1年以上、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且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不低于300万元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不低于500万元的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人力资源公司”。
独角兽企业总部则是指在最近一轮融资估值不低于10亿美元且未上市的企业。
在政策扶持上,细则对专业机构总部将给予200万元集聚扶持。对独角兽企业总部则参考最近一轮融资估值和上一年度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给予集聚扶持。其中,对估值10亿美元以上100亿美元以下的,根据其上一年度直接经济贡献2000万元以下或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0万元或1000万元集聚扶持;对估值100亿美元以上的,根据其上一年度直接经济贡献5000万元以下或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或2000万元集聚扶持。
认定条件有哪些变化?
非法人机构纳入认定范围,符合条件也可享总部待遇
所有申请享受扶持的总部企业,均要先满足基本条件,比如:注册登记和税务关系均在前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申报及审核时未被列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异常经营名录;申报及审核前3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违规申报使用前海产业发展资金记录,以及无未整改完毕的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申报及审核前5年无刑事犯罪记录等。
而不同的总部类型,又有不同的认定标准。其中,“综合型企业总部、金融企业总部”都是按照深圳市的标准,即市里认定过了,前海就给予认定和配套扶持。“现代物流企业总部”增加了“上一年度物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0%以上”的要求,“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上一年度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不低于2000万元”的条件不变。
“其他功能型总部”则比以前扩大了认定范围,新增了基金管理人,即“上年度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符合管理资产不少于300亿元且存续期不少于5年的基金管理人”也可以申请。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非法人机构此次也被纳入了认定范围。细则规定,在前海持续经营了1年以上的非法人机构,只要上一年度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不低于2.5亿元或最近连续两个年度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均不低于1.5亿元的,即可参照综合型企业总部享受相应扶持。而上一年度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不低于1.5亿元或最近连续两个年度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均不低于1亿元的,则参照其他功能型企业总部享受相应扶持。
港企总部申请门槛低一半
修订后的细则还带有明显的惠港特点,不仅扩大了港资企业总部的范围,与其他总部企业类型相比,条件门槛也基本上低了一半。
比如,细则称,持有“香港服务提供者”资质证书的香港投资者持股51%以上的港资企业,虽未达到上述总部类型认定标准,但“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上一年度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不低于1000万元且上一年度物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50%以上的现代物流港资企业”可以认定为港资现代物流企业总部。
“在前海持续经营1年以上、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500万元,且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不低于150万元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者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不低于250万元的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人力资源公司”也可认定为港资专业机构总部。
而跨国企业区域总部企业、中国企业国际总部企业的认定则没有变化。
此外,如果有企业并不符合条件,但自己觉得企业很不错,前海也采取包容开放态度,留有接口。细则称,符合前海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的企业,经前海管理局批准,可以申请认定为总部企业。其扶持的具体方式可以通过与前海管理局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但通过这种方式认定的总部企业数量比例不得超过被扶持企业总数量的10%,且扶持资金不得超过扶持总金额的25%。
扶持金额更优惠了吗?
扶持额度增一倍,单项扶持最高增至3000万
细则的扶持政策包括:总部集聚扶持、总部贡献扶持、总部空间扶持、总部人才扶持及总部培育扶持。从总扶持额度上看,几乎增加了一倍,单项扶持更是增至3000万元。
比如,在总部集聚扶持上,对于综合型总部,将原有的1000万元集聚扶持提升到2000万元;金融企业总部则按实收资本给予扶持,单个企业集聚扶持提升至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在总部贡献扶持上,上年度在前海年直接经济贡献3亿元以上的,给予18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3000万元贡献扶持。
在总部空间扶持上,在前海合作区内首次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购房价款5%的一次性空间扶持,但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首次租用或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每平方米500元的办公用房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而对总部人才扶持,则在个人贡献扶持的基础上,还新增了对总部企业新引进人才的配套扶持。其中,总部企业员工,上一年度在前海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含)以上的,参照《前海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核算扶持金额的1.25倍给予个人贡献扶持。而已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总部企业员工,则按深圳市扶持标准的100%给予配套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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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拟改商业用地为产业用地,促企业低成本发展”
“一些地方为提升土地价值,会把价格较低的工业用地改为商业用地,但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前海计划把原来规划的商业用地改成创新型产业用地,使成本接近于工业用地,重点用于研发新技术和新经济,促进企业低成本发展。”4月11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产业促进处处长助理陶鹏在前海政策宣讲暨《新政环境下科创板新机遇》讲座活动中如是表示。
陶鹏表示,前海正在大力发展科创产业,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开园4年来,已累计孵化创业团队356家,其中港澳台及国际团队176家,半数以上团队获得融资,总融资金额超15亿元人民币。但由于市场需求非常旺盛,这样的载体空间还远远不够,目前梦工场二期已经动工,粤港澳青年创业区也同步在规划建设。
陶鹏还坦言,由于前海的园区基础设施和楼宇建筑需要经历“从无到有”的建设过程,一些在前海注册的企业最初无法在园办公,如今前海的物业建设已具雏形,今年将推出一系列鼓励注册企业回巢的措施和提供配套服务。“比如,在区内首次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购房价款5%的一次性空间扶持,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首次租用或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每平方米500元的办公用房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同时,引进国际医疗和教育资源,区内两所国际学校正在建设,未来区域内企业员工子女都可以申请入读。”陶鹏说。
此次活动由深圳创客法律中心、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所主办。当日,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潘志兵、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服务部合伙人涂益、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文表等业内资深专家还从不同视角对“科创板带来的机遇”发表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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