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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前湾片区10-04街坊单元规划调整的公示

时间:2019-10-30 20:34:14      来源:前海创客       类别:前海规划

根据市政府印发实施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前海蛇口自贸综合规划”)及我局工作安排,拟开展前湾片区10-04街坊单元规划调整。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街坊单元规划调整公示如下:

  一、单元规划情况

  10-04街坊位于前湾片区,本次调整用地包括听海大道、诚信二街(暂定名)、科创三街(暂定名)、前湾三路围合用地,以及前湾三路、科创三街(暂定名)、诚信三街(暂定名)和科创一街(暂定名)围合用地。听海大道、诚信二街(暂定名)、科创三街(暂定名)、前湾三路围合用地涉及十开发单元10-04-02、10-04-04、10-04-07地块和部分规划支路用地。其中10-04-02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综合发展用地(4)(以政府社团、商业性办公用途为主),用地面积5585平方米,容积率6.4,地上建筑总面积35700平方米,要求配建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0KV变电站;10-04-04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综合发展用地(1)(以商业性办公、商业用途为主),用地面积4150平方米,容积率6.51,地上建筑总面积27000平方米;10-04-07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综合发展用地(1)(以商业性办公、商业用途为主),用地面积6273平方米,容积率8.77,地上建筑总面积55000平方米。

  前湾三路、科创三街(暂定名)、诚信三街(暂定名)和科创一街(暂定名)围合用地涉及十开发单元10-04-06、10-04-09、10-04-14、10-04-16地块和部分规划支路用地。其中10-04-06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综合发展用地(4)(以政府社团、商业性办公用途为主),用地面积16270平方米;10-04-09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公共开放空间(2)(综合医院备用地),用地面积4542平方米;10-04-14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综合发展用地(1)(以商业性办公、商业用途为主),用地面积4830平方米;10-04-16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综合发展用地(1)(以商业性办公、商业用途为主),用地面积5673平方米,要求配建2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中型接入网机房。

  二、单元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10-04街坊调整地块主导功能和规划指标分别调整如下:

  将10-04-02、10-04-04、10-04-07地块和部分规划支路用地整合为10-04-02地块,用地功能为新型产业用地(M0),用地面积20976平方米,容积率为7.0,规定建筑面积148000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含物业管理用房)110000平方米,商业8000平方米,宿舍20000平方米,配建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0KV变电站和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公交首末站。

  将10-04-06、10-04-09、10-04-14、10-04-16地块和部分规划支路用地整合为10-04-06地块,用地功能为综合发展用地(4)(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37589平方米,要求配建2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中型接入网机房和50平方米建筑面积社区警务室。备注注明:公共设施容积率和开发强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确定,其中配套设施及其规模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相关规定。详见前湾片区10-04街坊单元规划调整对比图表。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天(2019年10月26日-11月4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

  3、深圳商报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至日期(2019年11月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qhgj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1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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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创客
 

原文网址:http://www.qianhai.org/guihua/1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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